深圳市已经认定为重点优抚对象的参战老兵今天开始可以到所属街道办领取“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原先由广东省民政厅颁发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不再作为优待凭证。
“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正面为红底黄字配白底一寸相片,有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定为参战退役人员)、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背面为白底黑字,文字为该证的使用说明。
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相比,该证具有体积小(与身份证一样大小)、智能化(具有深圳通功能,但不用充值)和易携带、易保管的优点。持此证乘座公交、地铁不用掏出证件给乘务员或保安验证,而是直接刷卡使用,可以预防假冒。
同时发放的还有“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使用须知和《深圳市拥军优属规定》。
优待证正面
优待证背面
优待证卡套
装在卡套里的优待证
使用须知
深圳市拥军优属规定